勸喻轉認真 違規即檢控
開車玩手機等同危駕
【本報消息】警方加強檢控開車違規打電話或玩手機,首四月逾八百五十宗,同比增加逾八倍。交諮委高冠鵬認為,數字劇增與警方加強打擊相關,說明現時違規情況嚴重,呼籲駕駛者勿以身試法。
“馬路如虎口”,駕駛者開車使用電話或玩手機,會分散注意力,令駕駛欠準,增加撞車風險,故世界各地都加強檢控違例者。對於本澳檢控數字急升,高冠鵬表示,以往警方看見駕駛者開車時用電話多數勸喻,但現時“認真咗”,看見違例即時檢控,加強打擊。
警方通常目擊駕駛者違規用手機可即時檢控,倘未能即時截停車輛,亦會記下相關資料作檢控。
高冠鵬說,“目擊檢控法”易被駕駛者反駁“我都冇用手機”,警方及駕駛者各執一詞,亦存在取證困難。倘有影像再檢控,則相對證據較有說服力。他認為“目擊或‘天眼’檢控”兩種手段都可使用。相信隨着警方安裝的“天眼”越來越多、解像度越發清晰,有助加強打擊,給駕駛者更大警惕。除懲罰手段外,建議警方加強宣傳,強調開車用手機易引發交通意外,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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