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放生地惹居民不滿
講者促增透明免陰謀論
【本報消息】澳門論壇昨探討“放生地”,有出席的居民認為十六幅土地不歸責承批人的理由難以接受,支持廉署介入調查並追究責任,亦有意見要求政府加大透明度及改善存在的行政程序問題及法律漏洞。
閒地定義不清惹禍
論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假黑沙環公園舉行,主題為“放生閒地惹爭議,政府點做可釋疑?”有居民直言對政府“放生”閒置地感到憤怒,“放生”理據難以接受,亦令公衆蒙受巨大的損失,認為若有法律漏洞應即時堵塞,若有行政失當應追究責任。不應等廉署調查後才檢討,部門更清楚問題所在,現時就應檢討。並倡議政府應加大閒置地的透明度,以免坊間產生各種陰謀論。
公共政策學會會長陳卓華認為,政府對閒置地的定義不清、行政效率慢讓發展商有機會“鑽空子”,合法霸住,“政府有否清晰的法律條文及行政程序,規定無在限期內發展的土地應如何處理?係咪承批人求其做小小(建設),就是非閒置,政府冇符?發展商向政府遞交圖則,但政府行政程序緩慢拖一年半載,又算非閒置?”他大膽預測,即使廉署介入調查,最終都無人需問責,只是倡議完善制度。
法律存漏洞應堵塞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本澳土地資源寶貴,居民期望閒置土地興建公屋及公共設施,但閒置土地由起初一百一十三幅減至四十八幅,現又放生“十六幅”,令人震驚。批評政府處理閒置地的過程透明度不足,未充分保障居民知情權,必須反省。
議員唐曉晴認為,政府無可能“放生”任何土地,“放生”只是俗稱。質疑現時法律存在漏洞,可由政府隨意性決定“放不放生”,必須盡快堵漏。議員麥瑞權關注新“土地法”實施後,或有建築項目未能如期在批給合同限期內完成建設,而出現一批爛尾樓,對社會及居民影響大,政府必須提早關注。
建築師協會理事長梁頌衍表示,政府無可能收回全部土地自行發展,認為居民不應執着閒置地發生的過程,應交由廉署等調查。又指若“放生地”全部打官司會拖延土地發展,受損的是居民利益,建議政府對逾期未發展土地的承批人罰款並續期,要求承批人限期內發展並增設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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