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樓宇滲漏水涉及千家萬戶,解決起來千頭萬緒,長期困擾廣大居民。昨日,新一期「民眾講壇」圍繞樓宇滲漏水問題展開探討,議員宋碧琪認為,樓宇業主有義務和責任協助多方進行檢測漏水源頭;同時建議簡單的漏水問題,可以先由業主自行檢測、或業主會協同檢測,都無法處理的時候再由政府介入。
由民眾建澳聯盟主辦、時事新聞報協辦、澳門基金會贊助的「民眾講壇」第六期,於昨日下午舉行,與會者就「樓宇滲漏水誰之責?」展開探討,多個部門代表、立法議員、時事評論員蘇文欣等出席。議員宋碧琪表示,按照目前本澳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檢測樓宇漏水問題上政府確實面臨著「入屋難」的問題。而涉及漏水事件的主體則包括業主、業主會及政府三方面,以政府有限的人力資源單獨面對所有個案,定會顯得「力不從心」。
宋碧琪稱,從政府公佈的資料來看,有的漏水問題都是非常簡單的,這種情況可否先由業主自行檢測,如果不能解決再交由業主會,當兩者都無法解決的時候再找政府,採用這種「層層滲透」的方式相信可以節省人力資源,提高效率去解決問題。
房屋局樓宇管理廳廳長胡俊華則表示,現在處理滲漏水問題其中一個最大的困難是「入屋難」,難以判斷漏水源頭,因此才會出現居民所抱怨的檢測時間久等問題。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自二零零九年成立,截止今年五月已經立案一萬二千多案,當中已有七成得到處理,但由於澳門私人樓宇多,而部門只有十三人,根本無法處理龐大的工作量。
胡俊華稱,澳門差不多有接近三十萬個單位,如果要政府全面負責全澳所有私人樓宇的滲漏水的話,無論人力、物力都是不足以應付;但是滲漏水中心仍然會履行職責。
工務局職務主管李建豐表示,現在基本都是用非破壞性的方法來解決樓宇滲漏,但是漏水源往往呈現隱蔽、多源頭、多發的特點,而難度就在於多源頭的時候,要確定哪一條水管、哪一個管喉出問題,因此希望居民多多配合。
樓宇滲漏水工作小組職務主管陳府利認為,有一些複合型的漏水源頭涉及面較廣,唯一較快的方法就是直接破壞它去檢測,但是破壞之後又會衍生新的糾紛。平時舊區多有一定量的滲漏水個案,當接到有市民求助會作出初步的即時處理,包括協調管理公司或委員會,而大部分市民重視鄰里關係,願意協商解決。
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陳德勝則表示,在法律沒健全的時候,業主往往都會出現舉證難的問題。對於社會上認為的需要修法來入手解決,法務局高級技術員林強俊表示,以現在的法律制度來說,需要法院法官有一個判定才可以入屋,相信是要在民事訴訟法上多做點功夫。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