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否認當假錶候判
【本報消息】女商人涉以假名錶亂真,命人將錶典當得八萬元。昨在初級法院否認指控,稱手錶為情夫所送,因情已逝及需要用錢才當錶,至於命人幫忙典當為想隱瞞婚外情,不知錶是贋品。
女被告姓利,四十五歲。
案情透露,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晚上,利女命一名關姓男子替她典當一隻牌子為卡地亞的女裝手錶,關遂從珠海來澳,結果將手錶典當得八萬元,其後被當舖職員揭發是假貨。案件押後宣判。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