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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清潔及保安員最低工資」法案表決通過 冀三年內全面推行最低工資

2015-07-04 00:00

 ◎ 立法會全體大會昨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

【專訪】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有議員嘗試盡最後機會爭取擴大最低工資範圍,亦有議員批評最低工資法案加班計算欠公平等,但政府依然堅持立場,只稱希望在法案獲通過後三年內全面推行最低工資。

立法會昨舉行全體會議,獨一項議程,細則性討論及表決《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負責審議的三常會主席鄭志強在引介法案時表示,委員會用了一年時間,盡了很大努力去完成該法案。雖然法案如獲通過,只覆蓋四千多人勞動力,仍有一萬多人從事其他工種未獲納入,但政府已承諾,法案如獲通過將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後,三年內本澳會全面推行最低工資。屆時相關工種最低時薪三十元,並規定若按日薪計算最低為二百四十元,按月薪計算最低為六千二百四十元。有關最低工資金額每年需要檢討,首次檢討在法律生效滿一年展開,並按照經濟發展情況調整金額。

在細則性討論時,議員宋碧琪提出按都市房產規定,除法案中規定的居住用途建築物外,還應包括業主自管的工業大廈和商業大廈有關的清潔工和保安工,這才算公平。就有關建議,立法會副主席林香生表示認同,建議剔除相關條文中「居住的用途」的文字便可以。隨後,從事法律工作的議員歐安利表示認同宋碧琪和林香生的意見,這符合法律公平原則。因此,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宣佈休會十五分鐘,讓政府和立法會法律顧問再作溝通。

休會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該最低工資法案是未能包括所有低於法案薪酬的員工,但政府希望在法案獲通過後三年內全面推行最低工資。但如果現時作出修改,範圍會擴到好大,亦未能把握相關數據,同時未符合立法取向,希望議員理解。另外,相關配套法律已差不多完成,年底前可提交立法會。

鄭志強補充稱,有關問題已在去年小組會同政府開會後,取得共識而決定現時立法取向。

勞工局局長黃志雄亦稱,當局計劃今年第四季會做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立法前期工作,明年第一季交到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第二季至第四季公開諮詢,預計二0一七年第鎮二季交到立法會審議。

之後當法案討論到最低工資的員工加班時,區錦新,關翠杏,李靜儀三名議員先後批評,三十元時薪的員工如加班,則按三十元時薪計算,但如果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計算,加班時薪只有二十六元多,完全欠公平原則。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法律顧問和勞工局代表稱,無論按時薪、日薪或月薪工作的僱員,工作滿三十天所得到的工資一樣,符合公平原則。加班方面亦按照勞工法計算。

梁維特補充稱,明白議員關心最低工資計算方式,希望在法律生效後三年內全面推行最低工資時,可以作出完善。

對於政府回應和態度,林香生表示,無論是三十元時薪。二百四十元日薪,還是六千二百四十元月薪,按二00七年政府外判清潔,保安工的最低工資計算公式,都是三十元時薪計,加班亦以三十元時薪計算,不明白現時加班無三十元的理由。有違立法取向。關翠杏再批評政府態度無正視回應問題,關鍵不是相差幾元問題,而是有違立法公平原則問題,更質疑政府如何開放態度,聽取意見等,只要在法案中加入規定加班計算方式,便可解決有關不公平情況。

經過兩個小時討論後,法案獲大多數表決贊成通過。多名議員作表決聲明,希望政府盡快完善最低工資加班不公平情況,及全面推行最低工資政策。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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