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炎熱,溫度上升,大家平日消暑休閒最佳節目,莫過於到泳池或海灘暢泳,當中前往公共泳池,可能是市民的首選,但繼氹仔中央公園泳池被發現水質大腸桿菌含量超標後,路環竹灣泳池亦被發現有同樣問題,兩個泳池都需要即時關閉,作徹底消毒後,始能重開。
當中大腸桿菌含量只輕微超出限值的氹仔中央公園泳池,懷疑過濾系統出現故障,以致出現問題,至於路環竹灣泳池,則懷疑超標由多種原因導致,除可能因過濾系統出現機件故障外,亦不排除受其他偶發因素影響,包括周邊自然環境中的雀鳥、泳客的個人衛生等問題,當中,路環竹灣泳池經過徹底清潔及消毒整個池區範圍,包括洗手間、更衣室、池面範圍及其他公共空間,並複查池水過濾及消毒系統運作正常,以及經民署化驗所再次複檢水質採樣,結果分析符合衛生標準後,已於上星期六(4日)重開。
不過,我們仍然要問,點解我們的公共泳池會出現大腸桿菌含量超標呢?這是個別偶發性問題,還是因為當局監管不力,以致造成的後果呢?或許,我們試從泳池的使用年期及如何管理了解一下,路環竹灣泳池已經使用多年,池水過濾系統老化,在所難免,有更新的必要,但氹仔中央公園泳池,只使用兩年多,便出現同樣問題,確實難以令人接受。
況且,目前公共泳池主要由民政總署及體育發展局兩個部門負責管理,但兩部門各自有其管理泳池的標準,例如,由民政總署負責管理的氹仔中央公園泳池,沒有強制泳客必須配戴泳帽入內游泳,增加衛生風險。
另外,隨著向公眾開放的私人泳池不斷增加,規管明顯亦有漏洞,酒店泳池由旅遊局負責,該局只要求酒店制定安全管理、使用規章及救生應急方案,就連設置救生員與否,亦屬非強制性。
面對向公眾開放的泳池,猶如「聯合國」般,竟由不同部門負責管理,為了公眾安全,當局是否可考慮公私營泳池由單一個政府部門監管,制定劃一指引及規章,以令市民到泳池暢泳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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