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七齡童遭智障母慘虐
與豬共處 不會說話
【本報訊】據鳳凰網六日消息:河南濮陽清豐縣七歲男孩洪波和豬一起待在瓦房前牆角,引發關注。當地的志願者探訪發現,男孩家境貧寒,父親靠養豬、踩三輪養家,其母則患有精神障礙,非打即罵致男童頭上和身上滿是傷疤,冬天也不讓他進屋睡覺。男童一年四季蜷睡在院子角落裡,至今不會說話。
颳風下雪屋外睡
前日,濮陽愛心聯盟社的一班志願者去到清豐縣城關鎮車子營村,探望男童洪波,發現其住在一排破舊的瓦房前,而瀰漫濃烈臭味。而小洪波則住在大門東側的牆角對開,一片半平方米左右的空地。
據鄰居萬素想表示,不管颳風下雨還是下雪,男童都是蜷縮在這裡睡覺。他父親天天不在家,去縣城拉泔水養豬,或踩三輪掙錢。小洪波天天被母親鎖在院子裡,不讓出門。每年冬天,男童的腿上都會生凍瘡,傷口發炎化膿更會黏着褲子。開春後換衣服,都是把冬天的棉褲剪爛才能脫下來。
有鄰居又指出,經常能聽到男童的母親按着小洪波的腦袋往門上或地上撞,而小洪波頭上亦滿佈大大小小的傷疤。鄰居直指,是其母親造成的。
母疑患精神障礙
據村民表示,小洪波的母親共生育有五名孩子,但是只有兩名在生,其餘三名孩子都是因為他們的母親才離開人世的,有人表示三名孩子都是被其母親咬死的。而小洪波雖然一直跟父母生活,但沒人引導他說話,導致他近七歲還不會說話。
小洪波的母親可能患有精神障礙,在記者採訪時,面對村民和愛心人士指責她毆打孩子的行為,她始終面帶微笑站在一旁,除此之外別無表情。
保護制度不健全
關於小洪波的遭遇,河南飛鴻律師事務所的安克讓律師表示,關於男孩母親是否構成虐待罪的問題,依據《刑法》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罪在未造成重傷或死亡的情況下,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自願不告訴的,一般不予處理。
針對小洪波的母親對他無故毆打,安律師說,其實這是一個社會問題,我國的社會救助制度、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不健全,有些規定過於模糊,導致依據不足。本事件中,因為小孩還有父親,他父親如果同意,可以由他人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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