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分析及討論《高等教育制度》法案。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下次會議將商討同一章節,屆時會再作交代。會後,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蘇朝暉(下圖)向傳媒表示,會議集中討論《高等教育制度》法案中的第三章關於課程學位內容。
蘇朝暉稱,政府重視本澳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將原澳門大學教學樓部分無償借予城市大學使用,而宿舍部分政府則收取城大每月163,000萬元租金。對城大有權向學生徵收住宿費從中營利的說法。蘇朝暉表示,租金是財政部門按照一貫的方式去計算得出的,若當局收取更高租金,會增加學生的住宿成本,而城大作為非牟利學校,收取學生住宿費亦只能用作教學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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