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表示,已回收並妥善保存,六件聚龍舊社社稷石碑石造構件及一個香爐。(文化局圖片)
聚龍舊社社稷石碑位於關前街一掘頭巷內,去年11月被人移走,擺放位置亦被水泥填平。(資料圖片)
文化局文化財產廳代廳長梁惠敏,昨日在文化遺產委員會透露,文化局上月已從司警手上接收去年11月一度被移走,位於草六區的聚龍舊社社稷石碑,並回收六件石造構件及一個香爐,檢察院亦通知,該案已完結。她稱,文化局將於短期內,啟動聚龍舊社復原計劃,冀一併優化上址環境,重塑土地神信仰空間。
據文化局介紹,聚龍舊社內的社稷神壇之形制,具本澳早期社稷神壇特徵,推測於1819年以前興建,至今有近200年歷史。
據資料顯示,該處於1869年被命名為「聚龍舊社」,原方位面向聚龍通津(玫瑰里),推測如大碼頭街福德祠(土地廟)般屬早期「碼頭」社公,該社稷神壇座向及形制,屬內港區發展見證物,具一定歷史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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