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草案公布,明確重大事件可限制網絡。(互聯網圖片)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6 月24 日至7月1日召開第15次會議,並初審《網絡安全法》(草案)。中國人大網本周一全文公布《草案》,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一個月。《草案》提出,在網絡訊息安全上,網絡營運者有處置違法訊息的義務,並賦予相關主管部門處置違法訊息、阻斷違法訊息傳播的權力。比如其中一條規定,「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絡通訊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另外,草案也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及時向使用者告知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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