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列席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介紹新《預算綱要法》法案。
梁維特指出,法案建議公共部門跨年度開支項目時,需估算項目總開支,並列明每年預算金額;又提出每季度完結的 30天內,須向立法會提交投資預算 (PIDDA) 的執行情況,相信可令社會和立法會監督公共工程的執行情況。
梁維特強調,法案需根據基本法框架,建議的做法已更有效地讓立法會清楚監督,可以回應社會想法,他重申現為諮詢階段,會多聽社會意見。
委員會主席麥瑞權表示,法案提出專款專用,委員會認為必須要同步修訂採購法和承包公共工程制度,否則恐怕監督時會有缺失。(黃嘉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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