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珠園林和林業局副局長受賄五十四萬
蔡偉生一審判囚十年八月
【本報消息】原珠海市市政園林和林業局副局長蔡偉生受賄案一審宣判。蔡偉生被控在分管多個市政園林綠化項目中利用職權,收取賄款共計五十四萬元。橫琴新區法院近日一審判其入獄十年八個月,並處沒收財產六萬元。
案情透露,蔡偉生利用擔任珠海市市政園林和林業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在分管二○一二年廣東省四號生態景觀林帶珠海段建設工程施工項目、二○一三年城市出入口金鼎森林之門工程項目和二○一四年森林碳匯造林工程項目過程中,多次收受中標單位珠海市某綠化公司和珠海市某園林綠化公司實際經營者曾X彪(另案處理)贈送的現金共計三十萬元,在工程施工、驗收和工程款支付等事項中照顧曾X彪。曾X彪還在二○一二年到二○一四年的中秋節和春節,先後四次給蔡偉生送錢。
蔡偉生因分管腦背山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等項目,收受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院和廣東省某綜合勘察設計院負責珠海市相關業務的劉X明贈送的現金共計二十四萬三千七百元。劉X明以虛假合同的方式,分別將錢打入蔡偉生指定的兩家公司,再由這兩家公司負責人將錢交給蔡偉生。
蔡偉生在庭審中自辯稱,自己從來沒有向行賄人提過要求,也沒有暗示過,涉及的市政園林項目均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沒有給行賄人關照和謀利益。蔡偉生承認收受三十萬元賄款,並已退贓。法院稱將繼續追繳剩餘的二十四萬三千七百元賄款。
橫琴新區法院最終以受賄罪一審判處蔡偉生有期徒刑十年八個月,並沒收財產六萬元。蔡偉生聽判後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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