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融街開放外資設小貸公司
【本報記者廣州十日電】從廣州民間金融街管委會獲悉,近日廣東省金融辦批覆,同意廣州民間金融街先行先試小額貸款行業改革創新。根據批覆,全國及境外資本均可在金融街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
此前,廣州對小貸公司設立有政策規定,其須由當地企業作發起人。日前通過的《關於同意廣州民間金融街先行先試小額貸款行業改革創新若干事項的批覆》,金融街將不再受限於當地企業的規定。
根據批覆,將允許市外註冊登記的境內企業作為主發起人在廣州民間金融街內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同時全面放開境外資本在金融街設立小貸公司。其中,擁有金融從業經驗的境外企業,如境外金融機構、小額信貸企業(或同類機構),才可作為小貸公司的主發起人;無金融從業經驗的境外資本,須以參股形式設立小貸公司。
批覆還取消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的持股比例上限,允許優秀企業獨資設立小貸公司。突破原政策規定的“主發起人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的限制,相反,還必須保證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
廣州民間金融街管委會副主任周芳稱,新政策有利吸引其他地方資本流入廣州,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同時,其他地區企業也可享受到民間金融改革創新的成果,如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各項創新政策等。此外,持股比例上限改革後,還避免以往每家小貸公司都有多名股東,導致決策滯後,企業發展出現分歧等問題,給予企業更大發展空間。目前,金融街已預留逾五萬平方米辦公場所,滿足進駐企業的需求。
據統計,目前廣州民間金融街共入駐各類民間金融及配套機構一百五十八家,其中小額貸款公司四十九家,互聯網金融企業十五家。截至今年六月,民間金融街累計提供融資六百九十億元;貢獻各項稅費二點六億元,同比增百分之五十二點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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