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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實行卻拒一萬三千弱者於門外 陳德勝促完善配套免生矛盾

2015-07-16 00:00

【特訊】擾攘多年、一直備受爭議的《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於本月三日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不容置疑,政府推行最低工資制度對工薪層有利,能夠舒緩他們的經濟壓力及保障生活。現時法案已「塵埃落定」,但無論是議事殿堂抑或坊間社會,對當中有關保安工作性質、工作地點、薪金計算方式等實際操作仍存在「質疑」。政府在實施法案時,務必考慮到當中存在的問題,事先做好應對措施,尤其是該法案通過後所產生的連鎖反應。

首先,最低工資設定的目的,是為幫助弱勢就業群體,確保他們能解決最基本的生活經濟來源。不分工種如何,只要收入低於社會正常水平,便可獲得最低工資基本保障。這是一個常識,也是最低工資制定的前提和基礎。但號稱代表資方、勞方共同利益的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在多次對最低工資開會討論中,自始至終未能就這一問題進行過專題研究,僅僅圍繞物管範疇清潔和物業,偶有涉及其他工種,也是草草帶過,令人不解為何忽略掉其他同樣屬於低收入社群的利益。根據政府資料,只有四千六百多人受惠於法案,另有一萬三千多名其他行業、同屬低工種的全職僱員卻不納入保障範圍內,月收入仍低於六千多元,這又如何講得過去,亦難免會引起不滿,更加令人質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是否早有態度傾向。

其次,法案列明只有物業管理公司聘用的員工、及為住宅大廈聘請的員工才能享有最低工資,但工廈、商廈自管聘請的員工則不受保障,這會否與立法的公平性背道而馳呢?政府承諾法律生效後三年後,將全面推行最低工資,覆蓋全澳所有工友。那麼在這三年期間內,當局又有何具體的措施去保障那些被「拒諸門外」的低收入人士呢?如會否考慮調升低收工補貼,以舒緩他們生活壓力。

作為最低工資「先行先試」的兩個工種,涉及的並非只是勞資問題,更是關乎整個大廈運作的民生大問題,因其服務對象牽扯到的範圍實在太廣,且與大廈管理事務密切相連。惟大廈事務相當複雜,加上本澳樓宇法規不完善,缺乏相關法律配套釐清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當法案出台可能觸發物管加價,有管理公司甚至趁機拉大加幅,由此而產生的開支成本變相要由小業主「埋單」。倘若在服務質素未能改善及提高的情況下,便「貿貿然」大幅增加管理費,勢必會引起小業主反抗。而最低工資引發的管理爭端可能導致業主會「劈炮唔撈」,屆時缺少業主會在中間作協調,業主和管理公司對上可能觸發更大爭端,出現管理訴訟、糾紛,甚至有管理公司離場形成管理真空,停水、停電、停電梯及衛生環境惡劣等,嚴重影響大廈居民生活。這些「漏洞」確實會存在,政府必須去重視及「修補」完善。

誠然,法案獲通過是開始,背後將衍生出來的問題、灰色地帶等亦是重中之重。因現時物業管理法律尚未完善,政府必須加快進行《分層物業共同部分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法律制度》等配套的立法工作,使未來的樓宇監管、小業主與管理公司的關係更範規化,對澳門五千多幢大廈和二十多萬小業主以致整個管理業界均是好事。期望最低工資法案與相關法律同步處理,以利於解決所有問題。同時,為三年後全面實行最低工資制度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避免引發社會矛盾。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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