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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欠民意備受質疑

2015-07-19 00:00

新城尾輪諮詢爭議大
新城填海區總體規劃進行最後一輪諮詢,爭議明顯地較之前兩次諮詢來得猛烈,可能因為愈入肉愈大分歧的原故,當政府規劃藍圖漸漸展露於人前時,與民眾的矛盾便開始產生,這點值得政府重視,究竟什麼樣的規劃才符合大眾要求。例如
區人口規劃加碼,被批評嚴重降低居民生活素質;
區建築物限高,又被指嚴重影響主教山的世遺景觀,更可能為

區打開放高之門;第四條澳氹通道因為未決定以海隧抑或橋樑方案興建需要公開諮詢,更被形容為推倒從來。因為政府在文本提供的資訊不盡不詳,今次諮詢甚至被批評太過隨便。
新城總體人口規劃數量最初建議十萬人至十三萬人已被指太過密集,今次再提出增至逾十六萬人,令新城填海區人口密度達到每平方公里約四點五萬人,尤其
區已被用作未來人口增長的安置地,人口容量差不多去到十萬人,是眾新城區人口規劃最多的一幅地,相信是繼北區後人口最密集的地區。人口密度之高,未來居住環境和交通情況不難想像,生活素質定必大打節扣。仔細計算,四點五萬人的人口密度是用三百五十公頃的土地面積計算出來,實際上區住用地要少得多,以
區為例,面積約一百三十八公頃的土地中,居住區為四十三點七公頃,僅佔總面積三成一,規劃中公屋和私樓單位加埋超過三萬個,全部擠在半平方公里不到的土地上,人口多,交通需求自然大,區內環境可能比想像中更差。填海造地為解決人口增長和發展需要,現在看來澳門在城市和人口政策似乎有失方寸。
人口規劃密度高
區的生活環境故然惹人關注,同樣
區規劃的建築物高度限制會否阻擋世遺主教山的景觀亦成為總體規劃最後一輪諮詢焦點之一,新城現時雖仍處於諮詢階段,正如當局所言,限高等問題需待詳細規劃時才有條件制定。不過一百米的限高建議,在近期已飽受民間批評和質疑,
區在規劃時究竟以什麼原則和標準來構思?若然如政府所言是由專業團隊規劃,但度出來的東西被人鬧得狗血淋頭,便是一大問題,完全反映出規劃欠缺民意的基礎。哪怕專業的規劃團隊在編製
區規劃時已考慮景觀協調,採用視廊措施,亦只不過是按既定想法閉門造車。連世遺專家都稱無法接受,又有何話好說?澳門歷史城區成功申遺至今十年,這些年來特區政府十分強調對世遺的保護,甚至去制定文遺法,偏偏在城市規劃時用唔上。
區限高的建議再一次突顯出政府部門互不協調和各自為政,所謂跨部門協作得啖笑。既然保護世遺如此重要,有份提出專業意見的文化局,竟在諮詢文本提出後始知限高一百米的方案,缺乏資訊回饋,並非溝通,純粹問兩句,看來與一般公眾諮詢無大分別。
文物保育要限高
規劃工作由規劃部門負責,文化局只是提供保護文物的意見,話雖如此,但問題是文化局給予什麼意見,規劃部門又聽進了多少,結果得出一百米的高度?除非文化局的專業覺得一百米無問題,可以接受,要不就是規劃部門攬權,依既定方向行事。現時工務部門認為建築物是否存在遮擋文物視線問題,應留給相關專業部門評定,規劃部門絕對願意配合落實。此刻文化局應拿出專業來評一評,兩局不應互相推卸責任!在此起彼落的批評聲之下,行政長官最終終作出批示,要求新城規劃再聽取世遺專家意見。事實上,經過之前兩次的諮詢,民意似乎未有在今次諮詢文本中體現出來,相反,政府心裡的藍圖在不同階段中逐步成形,規劃與民意背道而馳,而且距離愈來愈遠。運輸工務司司長直言,政策不一定跟隨民意,諮詢公眾之餘,還得考慮技術問題,皆因專業並非人人懂。驟耳聽落有其道理,不過民意和技術不應有衝突,而是要融合一起,不能因為技術做到或做不到,便全完忽略民意,政策推行本身就應以民為本,規劃同樣要為公共利益著想。因為有自己一套技術,諮詢而不吸納意見,何解還要諮詢,莫非真的是法定要求,為諮詢而諮詢。如此一來,這套技術同閉門造車無分別,既然有技術,便應運用技術去配合民意所想,填補公眾意見的不足,盡量令民意可行,當然離天八丈遠,天空之城,無人幫到你!現在民意只不過是少少的合理訴求,保護世遺、提升生活素質,更何況以民為本是特區政府的施政一大口號,居民的訴求乃施政方針所包含,政府根本沒有不落實的借口。
政府大懵放生閒置地

損公眾利益失職究責
土地資源對於彈丸之地的澳門而言彌足珍貴,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元素,儲備和規劃土地尤為重要,惟特區政府卻未有做好人的相關工作,在處理閒置土地的手法更叫人失望。最近十六幅閒置地獲「放生」事件,引起公眾嘩然。雖然官員一再強調依法處理,但過程絕對秘密,半點風聲也不漏。大家只知政府花了一段長時間,從過百幅不依期發展的土地中點算出四十八幅可歸責的閒置土地,其餘不得而知。上一任運輸工務司司長早在二零一二年宣佈啟動回收程序,惟到第三屆特區政府退下,收回工作
讓人的感覺是
毫無進寸,政府處理閒置土地之慢,遭到社會強烈批評。
事實並非如此,政府速度之快,早已將當中的十六幅土地在所謂依法下“放生”。
政府閉門作業,一直不願意交代處理閒置土地的進度,在社會催促下,新一屆政府看上去十分緊處理收回長期未被發展的土地,近月已先後宣告四十八幅閒置土地當中十多幅批給失效。
然而,
政府給大眾的信息是四十八幅閒置地正逐一處理中,卻從來無公佈和說明當中有十六幅在新司長上任前已完成處理程序,且不納入宣告失效範圍內,社會大眾都被蒙在鼓裡。
任司長真情告白說不知道該十六幅土地的具體情況及位置,究竟是一頭霧水抑或扮無知?新司長上任之初曾說過無法確定每一幅都能收回,要待工務局完成聽證程序,才能確定能否歸責發展商,“有可能係當時政府出錯,最起碼我哋已經收番十幾幅”,其實狐狸尾巴早已露出,不過政府向來習慣“擠牙膏”,唔問唔會講,被批評黑箱作業亦不能怪人。
政府利用新舊司長交棒的空檔,瞞天過海“放生”十六幅閒置地。舊人已走,新人洗手,即使官員再到立法會解釋已經毫無意義,除非能推倒重來!讓人火冒三丈的是,從政府的解釋當中發現
閒置地被放生大多因為政府的出錯,仲要犯不應該犯的低級錯誤,不是遲就是忘記回覆承批人,完全離譜,特區政府辦事能力和責任感真讓人擔心。澳門土地資源彌足珍貴,因為政府失職出錯,閒置地收唔番,應當有責必究?
放生理據難接受
特區政府強調對土地的運用定當以公共利益為依歸,今次事件足證得個講字。最基本的工作都未做好,有點能守住澳門寸土。特區政府自二零零九年起,一直話加緊處理未按時發展的閒置土地,仲成立專家小組對相關土地作出檢視及研究,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作出處理,殊不知是場大龍鳳。記得依法辦事,卻忘記了依時辦事!運輸工務範疇莫非忙得如前任司長所言要食飯盒,無時間處理說得那麼重要的土地資源。政府的放生理據和原因,絕對難以讓人接受。“放生”事件備受大眾質疑,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有意見認為政府低級的行政失當令公眾蒙受損失,應即時作出改善,追究責任之餘,也要檢討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並建議政府以罰款處罰過期未發展土地的承批人。甚至有律師質疑政府遲遲公佈處理閒置地的原因,指出檢察院在一年的時限內有權介入,若時效已過,可撤鎖的行政行為便成為確定行為,政府會否因刻意逃避這一年時間,才公佈十六幅土地的放生問題。
廉署介入調查
十六閒置地獲“放生”,一石激起千層浪。前陣子,多名議員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繼續向政府“逼供”,指事件令社會完全失去對政府的信任,造成管治的危機,要求交代當中可能涉及的行政失當、失職,並批評以租賃方式直接批出土地,容易造就濫權和貪污。也有議員質疑政府處理閒置地過程中“偷龍轉鳳”,心水清指出政府從過百幅土地確定出四十八幅可歸責閒置地,在立法會數年前的報告書記錄中,該四十八幅土地十二幅位於澳門半島,三十六幅在離島,而政府最近公佈的數據,是十四幅在澳門半島,三十四幅在離島,前後資料不相對,促請政府盡快公佈一百一十三幅土地的資料。政府在事件中的行政失誤可以形容為“甩漏”、“疏忽”、甚至“無記性”,

便能將嚴重的人為錯誤簡單化,若果細心思考,亦可以想像成“故意”、“有心”、甚至“有預謀”,將簡單的人為失誤嚴重化。因為記性這個東西,可以在他人不察覺下自我調整,時好時差,很難說得清!一個人記性差無話可說,整個部門記性都一樣差,就是一種集體意志,背後定必有所堅持,才能做到。今次放生事件仍未收科,廉署已經介入調查,不過外界猜測調查結果,在歸責方面不會有大多驚喜,大家拭目以待!
房屋政策失方向

置業未成玩新型
房屋局早前公佈檢討經屋法和置業安居計劃兩份諮詢報告,前者顯示,約八成意見支持經屋申請恢復舊經屋法“評分排序”制度,亦支持經屋申請設輪候名單及輪候期,不過房屋局認為現行經屋制度較符合現時社會實況。後者則在諮詢期收到的二千多份意見中,民意對是否推行置安居計劃取態呈極化,局方認為社會暫時未形成共識,現階段未具備條件推行置安居,決定將計劃擱置。這兩份報告出發點均為解決居民住屋問題,同樣花了兩個月做諮詢,差不多近一年的分析,結論是原封不動,浪費時間、人力和物力。雖然經屋和置安居的對象或者階層不同,但當中有極大的關連性,一是土地,二是誰更需要屋住,三是政府有多大勇氣,不理地產權貴,去滿足有住屋需要的市民,所以結論是經屋政策只能維持現狀,置業安居轉為研究新型房屋。
諮詢的目的就是為準備要實行的項目聽取意見,讓措施和政策在日後推行時收到實效,或者覺得現行政策有不足之處,透過公眾諮詢收集意見,加以改善。重要是聽取意見後,作出更符合民意的措施和政策,不過政府在經屋政策諮詢中聽完就算,為諮詢而諮詢,心裡早有答案,就是現行制度最符合目前情況,亦即是政府根本不覺得需要改變,何苦做一場諮詢大戲來玩弄民眾,令諮詢工作流於表面,單純執行工作。置安居方面,如上述所言與經屋有著不可分害的關係,政府的公屋政策向來不為人們所認同,推出置安居是不折不扣的畫蛇添足,不同的是,政府未有如經屋政策一樣的堅持,原因政府無一個長遠房屋政策,經屋政策不想動,置安居則是權宜之計,索性話社會無共識,再去花時間研究新型房屋,公屋政策繼續“社屋為主,經屋為輔”,始終不願意做好惠及大眾的最基礎房屋政策,偏要在私樓和公屋之間,空想一群需要幫助的人出來,擾亂視聽。
諮詢結果得個吉
對於置安居計劃擱置,當局轉為研究新型房屋,建議將覆蓋範圍擴闊。有議員質疑新型房屋建議面向買不起私樓又不具備資格申請社屋的人士,其實兩者之間便是經濟房屋,針對亦是這群人,政府研究什麼?也有意見批評政府在房屋政策搖擺不定,由置安居到新型房屋無一個定位,意見又建議推出“只租不賣”的公屋政策,才能改善本澳居民的居住問題。在彈丸之地的澳門,地小人多的問題愈來愈突出,公屋、院舍、學校用地缺乏,阻外城市發展,以至產生出不少社會問題,甚至乎連變電器都叫無地方放,早前能源辦與民署研究共同使用垃圾房的公共空間,如下層設垃圾房,上層放置變壓器,希望做到物盡其用。對於土地資源緊絀的澳門,此想法有可取之處,只要符合安全條件,值得研究落實,亦正好讓政府更多地思考如何善用土地資源,做到麻雀雖小,但五臟俱全的效果。
因地制宜善用寸土
土地有限,但設計無限,善用土地,不單要做到因地制宜,還要立體化利用土地,除了符合條件下多利用地下空間之外,也可如上述所講垃圾房設變電器,還有樓頂綠花,甚至乎有意見提出建設架空步行道,盡量利用空間,將不同的建設融合和串連一起,將道路、交通運輸系統、建築物等化零為整,對於澳門城市發展是必要的。政府在未來城市規劃和土地運用上,需具有前瞻性,才能滿足不同需求。不過有構思也得先有塊地才可行,除了按時完成新城填海區之外,亦要著緊收回閒置土地,釋出更多的空間發展,有了持續的土地供應,城市建設始能開展。但填海造成始終有限,舊區重建或重整亦必須推動的事,否則無法滿足人口增加的需要。政府之前提出的都市更新概念,如何適用到舊區身上,應多加說明。未來期望政府做好土地功能的分類,規劃有調有理,更好地利用每吋土地,創造真正的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