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澳門論壇探討修訂社屋制度,修訂社屋制度諮詢文本建議,社屋富戶的收入超出收入上限1倍4年後必須退場。有出席澳門論壇的市民認同要設立退場機制,但不贊成退場後即可提出申請經屋。另外,政府建議調升社屋個人申請者年齡,由現時的 18歲調升至 25歲或29歲。立法議員關翠杏不贊同以年齡限制年青人申請,建議是在學的學生不應該申請。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高岸峰認同要調升社屋申請年齡,18歲並非最適合,當然亦要考慮申請的年青人家庭和個人身體等情況。
房屋局研究廳廳長任利凌稱,政府建議調整申請者年齡,同步亦會研究新類別公屋解決青年人的居住問題。(謝娜娜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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