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門新聞
  • 國際新聞
  • 科技資訊
  • 影視娛樂
新聞

以取回物件為名犯案 戀襪男涉30次狎童就逮

2015-07-20 04:06
【特訊】司警發佈消息指,一名12歲男童放學回家途中被一名男子叫停,以有硬幣掉進鞋中為由,將他帶到1棟唐樓內,強迫男童用腳伸到其大腿中間作出猥褻行為。嫌犯供稱由去年上半年至今以同樣手法共實施30多宗同類案件,犯案原因是對穿白色襪子的男女生有性幻想。
司警發言人表示,案發於本月15日,事主是一名即將升讀初中一年級的12歲男童,他當日放學後步行回家,當其行經沙嘉都喇街的一間酒樓門口時,被嫌犯叫停,並聲稱有硬幣掉到該男童的鞋中,要求他取出來。隨後,嫌犯還將男生帶到口岸街一棟唐樓走廊內,以取回硬幣為名,將男童的雙腳放到自己大腿之間作摩擦,直到1分多鐘後才分開。事後據男童稱,猥褻期間,他感覺到嫌犯的性器官有反應,且神色興奮,於是他非常害怕,回家告訴家長並報警求助。
司警局接報後立即展開調查,根據附近的監控錄像確認嫌犯特徵。其後警員於18日下午,巡查到雅廉坊馬路與提督馬路交界處的時候,發現嫌犯蹤跡,於是將其帶返調查。在進一步審訊中,嫌犯承認有關犯罪行為,並供稱由去年上半年至今以同樣手法共實施30多宗同類案件,涉案人達30多名,其中全部都是12至13歲的男童。他表示,犯案原因是因為他有戀物癖,對穿白色襪子的男女生有特殊癖好,因而為滿足自己的性幻想而作案,選擇12至13歲的男童作案則是因為容易控制。
警方翻查報案記錄發現此前僅有2宗案件與嫌犯有關,分別於去年4月和7月發生在黑沙環及荷蘭園,而其他多宗案件均未有記錄,因此呼籲有關人士向司警局報案,以讓嫌犯得到應有的懲處以及讓警方連同教青局為受影響被害人提供心理輔導。
被拘捕的嫌犯姓林,男性,19歲,本澳居民,報稱無業。他已觸犯性脅迫之罪名,且由於受害人未滿14歲,情節嚴重,因此對嫌犯的刑罰將在性脅迫罪可科處的2至8年基礎上追加三分之一。

濠江日報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