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讀初二的12歲男童,上星期放學後,行經荷蘭園一間酒樓門外時,突然被一名男子喝停,對方二話不說,聲稱「有嘢跌咗入你鞋入面呀!」當男童蹲下檢查時,男子不理男童是否願意,強行將他拉到附近一幢唐樓梯間,將男童鞋子脫掉,再用男童穿著白襪的雙足,強按在自己下體上,持續磨擦至少一分鐘後離開。
男童回家後感到被侵犯,向母親傾訴,母親聽罷深感事態嚴重於是報警,司警遂透過男童形容及深入調查,終鎖定目標,將有關男子拘捕,男子原來只得19歲,被捕後承認有「戀白襪癖好」,每當見到男女童穿著白襪在面前經過,心中一股性幻想便會隨之湧上,由於受慾望支配,無法自拔,他會在街上尋找12至13歲較容易控制的男生落手,進行性侵行為,當中最令人詫異,是他原來由去年開始犯案,至今至少犯案30次,即至少30名男童遭殃,但敢向家長傾訴,並且報警的案件,只有三宗,那其餘至少27名受害者,他們又究竟面對著甚麼的問題?是他們不敢將事件向任何人傾訴,默默承受這噁心驚悚遭遇,還是已經向身邊人傾訴,只是有人不希望「家醜外傳」而故意將事件「收埋」呢?
我們不是局內人,沒法知道原因,亦不能胡亂推測。但從我們日常生活的觀察,不難發現在身邊出現很多怕事的人,亦即所謂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和事佬」,或者在一些無傷大雅事情上,他們某程度發揮著一定作用,但在大是大非的性侵或非禮等事情上,我們又怎能任由「和事佬」亂作平息局面,令被侵犯的一方更進一步被侵犯。
早前在一輛擠迫巴士上, 目睹一名女子被車上一名亦步亦趨男子用手肘侵犯,女子早已經不甘示弱,即時大聲叫喊,希望引起車內乘客注意,再望車長將車停下,擒拿男子,可是,事情發展竟非她所願,她叫喊後,乘客不單沒有站在她那邊,反而指責她「搞事」,著她「收聲」,最終男子在下站施施然落車,女子卻要承受被侵犯經歷。無疑,社會需多方面培養青少年自尊自重、珍惜自己身體觀念,同時亦希望當局檢視法例,是否需加重罰則,以及加強教育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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