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行賄洩案情串供
珠海原市長鍾世堅雙開
【據新華社北京廿一日電】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立案審查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監察廳原廳長、廣東省預防腐敗局原局長、珠海原市長鍾世堅嚴重違紀問題。
轉移藏匿巨額財物
經查,鍾世堅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審查紀律,干預案件查處,違反保密紀律,向被審查人洩露案情;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禮品;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接受他人宴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向他人行賄。其中,受賄、行賄問題涉嫌犯罪。
此外,鍾世堅還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與部分行賄人員串供,並將鉅額財物轉移藏匿。
曾任省紀委副書記
鍾世堅身為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幹部,本應遵守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他執紀違紀、知法犯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審查紀律、組織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鍾世堅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對其作出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鍾世堅今年五十九歲,廿四歲從海南師範專科學校畢業後即扎根珠海,從珠海紅旗農場中學教師起步,一直升遷至該農場的副場長,卅二歲時出任珠海市海島開發貿易總公司副總經理兼市海島拓展公司經理,並於兩年後步入政界,歷任萬山管理區區長、區委書記,金灣區委書記,高欄港區黨委書記,珠海市副書記、市長,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察廳長、廣東省預防腐敗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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