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建澳兩員賄選罪成
宋碧琪指團隊聲譽受損認不公
【本報消息】民衆建澳聯盟兩名人員因在第五屆立法會選舉中,被指“疑宴請選民拉票”裁定賄選罪成。立法議員兼民衆建澳副理事長宋碧琪指出,判決對整個團隊聲譽受損,所有會員認為不公。從案件上,有廉署職員隱藏身份入該會,廉署須回應用意何在。
她質疑法官判決時是否已聽足證言,是“自由心證”裁決。在審判時,沒有證明廉署人員有惡意隱藏身份,現時掌握新資料證明有人隱藏身份入會,會作為未來上訴的主打論點。又指若有人“放蛇”、引誘犯罪,將推翻案件結果。宋碧琪提到,其他被“人贓並獲”的案件卻沒下文,質疑選擇性執法。表示民衆建澳沒有做任何送食物給市民的行為,在選舉過程中亦沒任何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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