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佔有 公地變私
錯綜複雜 惹衆熱議
中級法院裁定“桃花崗”上訴案中商人丁文禮罪成囚四年,宣告鄰近羅約翰神父街涉案土地所有權收歸國有。案件中被丁氏詐騙的小販可透過民事訴訟向其追討賠償。
地權不清案中案
多年,桃花崗事件引起社會極大迴響,錯綜複雜,爭議極多,政府部門各有說詞,攤販極度不滿。回顧昔日的桃花崗,人流穿梭往來,食客盈門,但礙於地權糾纏不清、案中有案,風光不再,地段內一幅空地如今已建高樓,坊間慨嘆再難集體回憶。
桃花崗事件備受坊間熱議,皆因公地變私地,昔日咖啡檔、小販檔甚至餅檔於此經營,獲當局批發營業執照,相安無事。至○九年丁姓地產商聲稱持有○四年法院判決書,透過“和平佔有”獲取該土地擁有權,着攤販搬走。受此事影響,民署其後陸續停發小販牌照。期間,有地產商強行開展圍板工程,不讓小販開檔。
行政長官曾表態關注事件,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和發展商土地業權。至於小販們,政府會協助搬遷。去年二月,檢察院以虛假證言罪及加重詐騙罪起訴丁姓商人,移交初級法院審訊。另一發展商羅盛宗年前出示相關文件,聲稱在一二年以六千餘萬元從丁氏手中購入桃花崗三百七十九平方米土地。
攤販迫走嘆無辜
該區攤販慨嘆,各政府部門互相推諉,唯寄望檢察院全力調查,將犯罪者繩之於法,還他們公道。如今丁氏商人罪成,事件是否暫告一段落,抑或還有下文,市民拭目以待。
本報記者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