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二手樓交易稅務費用多,計算繁瑣。(互聯網圖片)
珠海樓價及地區發展前景一直都吸引很多澳門人在內地投資置業,然而作為一個精明的投資者,就應該對內地二手樓買賣相關稅收及費用有一定了解。二手樓交易根據房產所在地區的不同、房屋屬性不同,在交易稅費的收取上也存在著一定的區別,不過大致上有契稅、交易手續費、交易轉移印花稅、產權登記費、印花費、評估費、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收益金及測繪費等等費用,而各區房產部門在這些費用的收取標準上也有著細微的差別。
內地個人出售房產要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 計徵個人所得稅。二手房個人所得稅,是指在二手樓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賣方徵收交易所產生的差價獲得的收入。比如,住宅單位的原價是10萬,賣方以12萬的價格賣給買方,則要從這兩萬差價中徵受一部分作為稅收。 表面上看,徵收個人所得稅是為了限制賣方,抑制房地產產業過熱。 但是,有部分賣方會把徵收的這一部分稅收加在買方身上,使交易成本增加,從而使樓價更貴。
其實在二手樓交易過程中,買家只需要支付契稅、交易服務費、交易印花稅及產權轉移登記費;而賣家則需要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印花稅、土地出讓金、解困房、商品房、分攤費用、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及附加稅。由於需要徵收的稅收及費用項目多,而且計算繁瑣,買賣雙方都應多加注意。其中值得一提的便是可以免繳及少繳的稅務及費用。按普通住宅單位計算,如果購買兩年或以上再對外銷售的,可免徵營業稅。豪宅單位則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如果購買的單位不足兩年便出售,則全額徵收營業稅。其次,個人自用兩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豪宅單位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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