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惡搞變亂搞
警方拘捕八名涉參與拍製槍殺、搶劫影片的“惡搞”青年,以涉嫌觸犯“以實施犯罪恐嚇罪”移交法辦。有關惡作劇製造假象使人相信出現危險,也令不知情的途人受驚及不安,絕非開玩笑。
惡搞源於日語Kuso,是一種互聯網亞文化,原沒有惡意,通常出於自娛。但惡搞也是一把雙刃劍,給人快樂的同時,也帶來一定的道德和法律問題。如惡搞應避免引起公衆恐慌,不得使人誤以為是真實事件。英國匯豐銀行六名員工在團隊訓練日拍攝模仿“伊斯蘭國”斬首的影片,並發佈上網,便令公司震怒將六人開除。
有些網絡惡搞者抱着法不責衆的理念,認為他人可以自己也可以,結果“惡搞”變成“亂搞”,影響社會公共秩序。現今科技先進,每個人都可以極低成本製作惡搞,加上互聯網傳播速度快和範圍廣,造成極大影響;惡搞的受衆主要是青少年,毫無底線的惡搞只會荼毒他們。如有青少年模仿該“槍殺和搶劫”片“真搞”,後果不堪設想。更甚者,他日有人將真實發生的槍殺和搶劫視作惡搞而不報警,破壞社會互信,後果堪虞。
任何形式內容惡搞都必須遵守法律,不能違反社會公德,不可超越道德底線。當局可藉今次事件進行社會教育,推廣法治觀念。社會和學校都鼓勵青少年要勇於創新,但亦應教導他們應有的原則和底線——遵守法律和道德。
留 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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