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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愛都酒店建築物 李凱欣認有標誌性

2015-08-04 00:00

【專訪】社會上對舊愛都酒店立面是「保」或「拆」的意見分歧,期間還有官員指愛都酒店的歷史短,沒有保存價值。然而,「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成員的城規工作者李凱欣指出,文化遺產好比石油,需要時間沉澱才會有新的出現,如果只以建築物年齡去判別其有否保存價值,那是顯得狹義和毫無說服力,亦會阻礙新的文化遺產出現。而愛都酒店的建築是上世紀六十年代最具標誌性的建築物,現在已是碩果僅存了。至於愛都立面大型馬賽克畫,本澳約有三個,另兩個是公教大會堂和新麗華酒店。她提醒,如果以愛都的建築物歷史短為由拆掉的做法,那在五十年之後已經完全看不到二十世紀中期的建築了。並強調,「上一代為我們留下了這麽多珍貴的文化遺產建築,我們是否也要為下一代留下些甚麼呢?」

在社會辯論愛都立面要否保留的議題上,有意見認為如果保留立面,將來會與新建築可能不協調,顯得格格不入,故還是全面拆卸重建較好。但李凱欣指出,新舊建築是否協調,取決於建築師的設計如何處理,技術上不存在問題。她指,立面主義其實是一種最消極的保護方式,在文物保存界別裡已經不太主張,只不過有時可能因涉及私人業權的問題時,才無奈妥協的方法,但在港澳卻變成了慣例。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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