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日累積金額限五千
內地嚴管第三方支付
【路透社香港三日電】中國央行七月卅一日發佈第三方支付管理辦法的徵求稿引起各方熱議,被市場稱為“史上第三方最嚴規定”,監管層意在規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重在防範支付風險,明確金融牌照各自的定位。
央行規定,對網絡支付進行限額管理,每個客戶的第三方支付賬戶每日累計金額不能超過5,000元,對第三方賬戶開立、轉賬均作出嚴格限制。市場人士認為,未來支付機構的“互聯網+”道路將迎來考驗,進而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產生深遠影響。規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重在防範支付風險,明確金融牌照各自的定位。
招商證券報告認為,自央行頒發《支付業務許可證》以來,累計有270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獲得牌照,基於雲端資料技術的業務模式在監管上困難較大,違規風險隨之增加。此次《意見稿》從高層意志上區分支付機構與銀行機構的差異,防止支付機構“銀行化”、“銀聯化”,實質上鞏固銀行體系在金融行業中的信用交易地位,鼓勵支付機構大力開展通道業務。
減少資金沉澱
明確支付賬戶裡的錢不在存款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內,極大限制第三方支付的功能,業務模式回歸單一,降低價值。《意見稿》規定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第三方機構為大宗商品交易市場、P2P、衆籌平台進行資金託管服務模式將受到極大約束,單純支付通道地位短時間內無法為第三方機構提供更多利潤增長點。
大額消費將不能走網絡清算通道,需要回歸銀聯,直接減少支付機構的資金沉澱;同時意見稿要求每個賬戶的開立需採用3-5種以上方式交叉驗證,增多驗證程式將令支付機構喪失大量潛在用戶。第三方機構收入規模將呈現下降,依靠理財銷售業務盈利的空間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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