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法院申請離婚
史蒂芬妮與老公年情玩完
娛圈最近吹起離婚熱潮。四十五歲的No Doubt樂隊主音史蒂芬妮(Gwen Stefani)和四十九歲的Bush主音兼結他手加榮羅斯戴爾(Gavin Rossdale)發聯合聲明:“當我們經過深思熟慮作出決定,兩人不能再以婚姻方式共同生活,我們仍然會以父母身份,承諾為三個孩子建立快樂和健康的環境。”
史蒂芬妮入稟加州法院申請離婚,以兩人不能解決分歧為由離異,雙方都在爭取孩子的共同監護權,有消息人士指,史蒂芬妮不打算為賺錢比她少的加榮提供贍養費,但有報道指二人於○二年結婚時並沒有簽婚前協議,意味着史蒂芬妮的八千萬美元(折合約六億四千萬澳門元)身家有可能要和加榮的三千五百萬美元(折合約二億八千萬澳門元)財產平分。按加州法例,夫婦有權要求對分雙方的財產,目前二人都有房產在倫敦Primrose Hill滑雪勝地和洛杉磯。
加榮和史蒂芬妮於一九九五年因演唱會邂逅,開始拍拖成婚,共同生活差不多十三年,他們育有三子,分別九歲的Kingston、七歲的Zuma和十七個月大的Apollo。
年初時史蒂芬妮曾在訪問時提到和加榮的十三年婚姻生活,更笑言主持人問題太煽情,令她差點要落淚。她說:“如果我可以回帶看,有一件事是我們婚姻的催化劑,就是我們都想做同一件事,我們都想結婚,都想做好父母,所以我很驕傲,能夠找到對方,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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