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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凱欣:我們可為下一代留下甚麼?

2015-08-05 06:30

【本報訊】城市規劃工作者李凱欣 (見圖) 提醒,以樓齡長短作為是否保留建築物的理由,這想法相當狹義而且亳無說服力。若然如此,五十年之後,再不能在澳門見到二十世紀中期的建築物。她問:「上一代為我們留下珍貴的文化遺產的建築物,我們要為下一代留下甚麼?」
政府官員多次強調,愛都酒店只有六十多年歷史,令人覺得不值得保留。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的城市規劃工作者李凱欣表示,若以建築物樓齡只有六十年作為不保育的理由,是完全沒有說服力的。
李凱欣舉例,巴西新首都 ── 巴西利亞在建成二十多年,於一九八七年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本澳的紅街市大樓,被列入法定的文物保存清單時,樓齡也只有五十年。
文遺就像石油
「文化遺產好像石油一樣,新的文化遺產會不斷出現。」李凱欣表示,政府以樓齡短作為不保留的理由,間接阻止新的文化遺產出現。五十年之後,再不能在澳門見到二十世紀中期的建築物。事實上,《文化遺產保護法》也不是僅以樓齡作為評定標準。
建築物是城市發展年輪
李凱欣指出,建築物是城市發展的年輪,保存每個年代的、有代表性的建築物,為一個文化城市是很重要的。她問:「上一代為我們留下珍貴的文化遺產的建築物,我們要為下一代留下甚麼?」
「愛都連新花園地段具有條件以建築群類別列入文物清單。」李凱欣希望,文化局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對愛都建築及新花園地段的評定啟動相關的程序。若是符合條件,應該為地段訂定發展指引,及進行文物影響評估。
文化局改變立場要解釋
二OO七年,文化局在街道準線圖上,清晰要求保留愛都酒店的建築物立面和石圍牆;保留新花園泳池的現有用途和特色。李凱欣說:「(文化局當年) 對於愛都甚至新花園需要作出保存的態度是積極的。為何在今次發展的時候,卻會變成沒有立場?當局需要進一步的解釋:為甚麼會有這樣的逆轉。」
保留立面只屬妥協
在今次的諮詢中,往往討論應否保留愛都酒店立面。李凱欣表示,保留立面是一個最消極的保護方式。文物保存界別認為,當建築物涉及一些私人業權的問題時,保留立面是無奈妥協的一個方法,這在港澳卻變成一個慣例。
李凱欣認為,今次政府作為愛都酒店的業權人,若把該建築物拆卸,是相當可惜和諷刺。她也提出:「(愛都酒店) 是否一定要作青年文創中心不可?到底政府一直強調態度開放的諮詢,民間能夠和政府探討的空間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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