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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政策不宜輸出

2015-08-05 08:30

【本報訊】時事評論員蘇文欣表示,政府提出的《養老保障機制》諮詢文本脫離以往強調的原區安老、社區照顧,應把政策的重點轉回。「諮詢文本很強調長者的尊嚴和權利。長者的其中一個權利就是不被輸出,除非是自願。」蘇認為,勉強把長者送到內地,不單對他們不公平,也不關顧他們的權益。
政府現正進行《養老保障機制》公眾諮詢。時事評論員蘇文欣表示,相關諮詢文本的主調較強調醫療、院舍,政府以往倡議的原區安老、家居照顧則著墨較少。他指出,太強調醫療、院舍,政府將來需要投放更多資源,反之,原區安老、家居照顧則需要的民間團體提供社區服務,如:送飯、清潔家居等。
社區生活勝院舍
「一般人 (居住院舍) 某程度上是尊嚴受損的。」蘇文欣指出,西方已有研究顯示,在社區生活和居住院舍的長者相比,前者的壽命較長。他舉例,居住在院舍的長者要跟著規定 (如:時間表) 進餐等,生活在社區則有相當大的自主:今天喜歡吃飯,明天可以不喜歡,選擇其他。
另外,政府提出,透過區域合作,在鄰近地區 (如:橫琴) 設安老院舍。蘇文欣稱:「我們一直強調,如果把社會問題輸出,給人的感覺是,我們的社會非常不負責任。」他坦言,除非是長者自願,否則,因為本澳缺乏院舍而把他們輸出澳門以外,實是不公平的做法,社會應該防範這種政策。
應向家居護老者提供培訓支援
蘇文欣認為,可研究向在家居照顧老人的人士 (親屬) 提供培訓,對他們提供支援。他指出,有些地區的政府向照顧者提供津貼,讓他們可放棄職業,留在家居服務長者。此外,社區安老需要很多義工,要把他們發掘出來,給予培訓等,讓他們更願意服務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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