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分別發生多宗進食台灣「洪瑞珍」三文治後食物中毒個案,香港政府現已禁止該款三文治進口及銷售,而本澳民署亦再次呼籲市民及業界立即停止食用及出售「洪瑞珍」三文治食品,又表示中心在近日巡查中亦暫未發現尚有上述食品在本澳市面出售。
事件近日在網上惹起討論,當中不少網民或寫手,「馬後砲」式恥笑、甚至辱罵那些盲目追捧這些新興台灣手信的人,說他們「冇腦、冇常識」,明明落樓下茶餐廳咖啡檔就可以即時享用新鮮熱辣的厚蛋治,為何偏要冒生命危險挑戰可能已滋生細菌的「隔夜蛋治」?筆者前不久亦初嚐這款由同事從台灣帶回來的話題美食,味道如何不在此贅了,品嚐之前,其實腦袋中亦曾閃過衛生問題,但既然是好同事的一番心意,加上這款「手信」已興起好一陣子,如果有問題的話,應該一早便上了新聞紙吧。也許不少人也是基於這種心理去「挑戰」「洪瑞珍」的三文治,吃過沒問題便自然返尋味,拍個照片放上網,一傳十再傳百,三文治的名氣大了,就有更多人想試試,即使不能抽身飛去台灣,也不惜託人從台灣帶回來。這亦很自然成為了一門商機,香港就有多間食品店引入這款三文治,港澳兩地亦有不少網上代購服務。
其實「洪瑞珍」的品牌已超過半世紀的歷史,第一代洪宜杉在1940年代擔任麵包學徒,學成出師後就在彰化北斗開「瑞珍商號」,後來親兄弟合資、開分店,才正式以「洪瑞珍」的招牌闖蕩糕餅商場。雖然「洪瑞珍」在台灣甚具人氣,但原來現時共15家店面彼此多無從屬關係,其招牌三文治也各自生產,沒有統一的製作和監管標準,某家匿名的「洪瑞珍」曾向媒體透露,在香港事件發生前,已有許多遊客、民眾到分店表示希望「多帶幾盒回家和親友分享,」但店員都會向消費者解釋產品「不耐放」,且盛夏時節食品易腐,會建議消費者須在一小時內吃完,但他們根本無法分辨買家是自用還是轉售,聽不聽勸告也是不能控制。
具名氣的品牌亦存在食安隱憂,一般發生大規模的食安事件,消費者可以明確找到品牌的總公司釐清責任、求償; 但各自獨立的「洪瑞珍」缺乏單一窗口,且部分商品還是「各自品管」,在責任釐清上會有一定複雜性; 相比近年愈來愈興旺的網上食品代購市場,其潛藏隱患就更為嚴重。時下網購品五花八門,大眾可在各種社交平台代購食品,甚至可訂購飯盒、糕點之類,食品安全監管屬民署職能,但網上售賣食品監管法現時仍未出台,一旦出現問題難以追查。今次「洪瑞珍」事件,民署食安中心只是提醒網購及代購食品存在一定風險,市民若對食品存有疑慮,則不應購買及食用。然而網購食品和各類物品是大勢所趨,希望有關當局關注這類消費模式的發展,根據本澳食品安全多部門管理的實況,適時與衛生局、旅遊局及經濟局制訂本澳網購食品安全標準和措施,為市民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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