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端拒絕閒置地聽證建議
賀一誠稱聽證須符基本法
【本報消息】立法會主席賀一誠以欠缺行使相關法定職權為由,初端拒絕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提交展開聽證追查“放生”十六幅閒置地的建議書。賀一誠昨日出席活動時回應拒絕原因,新規則定出後需要時間適應,他解釋現時祇是初端拒絕,強調是針對程序,不是針對事情,聽證並非大不了及神秘的事,祇希望符合基本法規定進行。
要按議事規則執行
賀一誠表示,今次是修改議事規則後的首個聽證案,各人對議事規則條款都有不同的理解,現時已上訴執行委員會,並會議決,屆時要交有關委員會跟進。
議事規則修改後,先按照基本法的七十一條列出的首幾項程序處理,仍有不清楚地方則要召集有關人聽證。新的議事規則中亦有註明有關內容,大家要對新事物共同見證,程序清楚後再做,由於大家都是處於摸索階段,不能定斷誰對誰錯。修改議事規則後,立法會主席無論甚麼事都是按照議事規則執行。
針對程序並非對事
現時祇是初端拒絕,最後聽證仍要經過大會同意及表決,新規則定出後需要時間適應。他再三強調作為主席是尊重議事規則辦事,並非針對事,要先針對程序,不應配有個人的政治判斷,以便公平。希望盡快召開執行委員會會議,近日會做有關決議,再交給章程委員會做相關研究建議書。
被問及議事規則修改後是否變相收緊議員提動議權力?他認為不是,以往多屆提出的動議都冇成功,原因是動議與基本法規定的聽證內容不符,操作存在問題,亦非因規定過於嚴格,今次章程委員會提出修改,符合基本法要求是正確,希望在正確情況下,在操作上熟悉“遊戲規則”後可以做到聽證功能。聽證並非大不了及神秘的事,祇希望符合基本法要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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