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制度爭年底立法
首屆十一代表委任 次屆起五代表直選
【本報消息】社工局長容光耀表示,《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第二輪公衆諮詢的總結報告已出爐,會根據報告和聽取法律意見起草法律文本,爭取年底將法案送交立法會審議。若法案獲通過,最快可於明年成立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
容光耀表示,在諮詢期聽到不少聲音,部分意見希望社工參與委員會工作。因應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工作量較大,為了讓社工有更多機會在委員會發表意見,社工局建議將來成立的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委員人數由九人增加至十一人,當中包括一名主席,五名政府代表及五名民間代表。
由於首屆未有註冊社工,將採用委任形式。第二屆委員會將有五名民間代表委員由註冊社工一人一票選舉產生。若法案今年底通過,最快明年正式實施。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任期為三年,即是最快二○一九年五名民間代表由直選產生。至於具體選舉操作由委員會決定,將會參考香港的做法,暫時不便評論。
有媒體疑問為何直選代表不過半數?容光耀解釋,澳門基本法訂定澳門專業委員會組成一開始是由政府主導,局方希望有更多業界代表參與,現時建議已盡量做到政府和民間代表平衡,委員會十一人選當中八名是社工代表,政府很着重專業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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