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為配合《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實施,行政會日前已完成《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資格制度》行政法規草案,規定擁相關範疇學位人士,需完成實習和認可考試及格才能申請登記,取得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發出,包括建築工程等專業證明後,方可在工務局註冊執業,現時約1,500名已註冊工程師及建築師需接受新制度註冊。
草案規定,實習分實踐部分和理論部分,理論部分包括職業道德的強制性培訓。實習須在一名相關專業範疇的建築師、城市規劃師或工程師指導下,於本澳的建築、城市規劃或工程的事務所,又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公司為之。未來為相關專業範疇人士進行資格認可和登記,註冊執業資格將由工務局負責。
另外,草案規定,已在工務局註冊的技術員,應為註冊續期而參加持續進修活動,但在《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法律生效後的首次續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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