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關注市政機構研設
【本報消息】議員吳國昌指出,政府諮詢效果不佳,各諮詢組織成員均來自委任,民選成員更能反映民意,並更有效監督施政工作,籌設市政機構已不能再拖,着交代設立市政機構的研究進展。
他在書質中提到,本月立法會審議政府提交的修改民政總署章程法案時,行政法務司完全交代不出籌設市政機構的研究進展,甚至表明未能考慮將來市政機構與民政總署職能的銜接關係。
吳國昌質詢是由哪個部門負責研究設立市政機構?今年內能否拿出研究成果,並就此公開諮詢?同是“一國兩制”,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區政府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香港特區一直據此設立在各區有民選參與的區議會,並已決定消除當中的官委議席,邁向全面直選區議會,以有效反映各區民意。澳門特區是否應與時俱進,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下決心籌備依法建立全面由分區民選產生的市政議會,以便有效吸納各區民意,監督改善市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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