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梁安琪質詢政府會否鞏固第三方支付系統法律地位。(鄭健勳攝)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議員梁安琪口頭質詢稱,現時國內外企業已紛紛建立電子商務平台,本澳會否鞏固第三方支付系統法律地位?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回應稱,金管局根據現行法律已具條件,為第三方支付公司批出牌照並作監管,並正處理一宗申請個案,批出程序需時四至六個月。
他解釋,如電子商務網上平台在買賣雙方交易過程不涉資金收付,則毋須申請特別牌照,而實際上,上月就有一個電子商城成立,並與澳門銀行合作,讓顧客在網購日用百貨等,再透過銀行卡在線支付。他指出,隨著電子商務迅速發展,金管局將持續檢視相關法律適用性,鑑於電子商務面臨通關等限制,故有需要聯絡海關總署等部門尋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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