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具條件發牌
當局上月已批一電子商城與本地銀行合作
【本報消息】周邊地區電子商務發展如日中天,本澳卻仍處起步階段,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金管局依法已有條件就第三方支付公司發牌,不同業務範疇處理方式不一,當局正審批一宗“其他金融類別”申請個案,若成事會向業界介紹內容。
因應業務處理不一
議員梁安琪關注第三方支付系統的法律地位,以及本地企業運用電子商務推廣工作。梁維特稱研究結果顯示,依現行金融體系法律制度,金管局已有條件就第三方支付公司批出牌照。當中按業務差異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若該網上平台在買賣雙方交易過程中,沒有涉任何資金收付,便無須申請特別牌照,只須按一般公司成立運作。實際上,本澳已有相關業務,今年七月成立的一間電子商城與澳門銀行合作,令顧客在其網上平台選購日用百貨,再透過銀行卡在線支付,由銀行負責資金收付。
若第三方支付公司在交易過程中代買賣雙方收付資金,但不涉相關資金的管理和運用,便應申請“其他金融類別”,由金管局審批及監管。該類別的審批條件基本與信用機構相同,但個別要求相對寬鬆,由於其業務較為簡單,處理申請時間較銀行機構短,大概四至六個月可完成審批分析程序。現時金管局正處理一宗申請,若成功審批,會盡快向業界作介紹申請條件等內容。如第三方支付公司涉及客戶資金管理運用,便會被歸為“非銀行信用機構”,監管要求較“其他金融機構”高,“澳門通”便是以類似形式監管。
與穗磋商電子商務
他又指,國家積極推進“互聯網+”,加上電子商務在全球佔重要角色,澳門相對起步遲,要快馬加鞭做好工作。現正通過區域合作框架協議,加強推廣電子商務,例如經濟局正與廣州市商務委員會磋商,考慮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達合作協議,包括加強平台、推進跨境電商園區、物流配送系統的合作,以推動本澳企業開展內地跨境電商業務。經濟範疇部門處理自身工作外,亦會盡快就本澳電子商務發展聯絡海關總署等,以尋求突破。
中葡人才網點擊高
梁維特提到,今年四月一日開通的“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人才資訊網站”,有葡語國家食品資料庫、中葡雙語人才及專業服務資料庫、中國及葡語國家會展信息、葡語國家經貿信息等內容。至上月底,網站已錄得一萬八千個點擊率,展示了一千件葡語國家食品,約有百名雙語人才登記。長遠來說,網頁將從首階段的訊息展示平台,發展到具一定規模的交易中心,透過網絡作為葡語國家商品展示及訂單接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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