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鄕證擁內地身份證功能有眉目
劉藝良:首要完善法律程序
【本報消息】“兩會”期間,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向中央提交有關通關便利化的建議,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劉藝良表示,內地有關方面已就此給予正面答覆。因應內地與澳門交流越趨密切,更多澳門居民在內地生活、工作與旅遊,內地公安部門將積極推進回鄉證的身份證明文件作用,提升便利和智能化程度。他透露,目前主要有待完善相關法律程序與系統,相信技術層面問題不大。
檢視聯網核查機制
劉藝良表示,內地公安部門認同和積極支持,發揮回鄉證在內地作為身份證明的作用,冀推進建立港澳居民出入境證件訊息聯網核查機制,將回鄉證納入內地公民身份證的訊息核查服務平台。屆時回鄉證可擁有現時內地居民身份證的用途,如自助購買車票、機票和刷卡入住酒店。現階段最重要是完善法律程序,確認回鄉證作為內地身份證明文件的法律效力,有關立法工作已報送國務院審議。同時與有關部門協調交流,加快訊息聯網核查機制的檢視,更便利澳門居民。
他又稱,路氹城蓮花——橫琴口岸實施廿四小時通關以來,平日約有一萬八至兩萬人次出入境,周末則約兩萬三至兩萬五人次出入境。此項措施確實便利澳門居民和旅客來往珠澳兩地,適當分流拱北口岸的人流。由於半夜通關人次較少,認為通關能力有擴大空間,但需完善有關配套設施特別是交通,建議設置長途汽車站,提供泊車區便利接送居民和旅客。橫琴管委會有關聯檢單位,亦很努力解決相關問題,設法增加口岸接駁巴士班次。
一地兩檢前車可鑑
就“兩地一檢,單邊驗放”或“一地兩檢,合作查驗”的新通關模式,劉藝良表示,特區政府正與內地有關方面保持溝通,加緊推進有關工作。他個人認為,“兩地一檢,單邊驗放”涉及較複雜的法律程序,有條件希望先行“一地兩檢,合作查驗”,因有前車可鑑。按《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隨着粵澳新通道和港珠澳大橋口岸的落實,兩地均期望可簡化通關手續,但無論實行哪種模式均涉及兩地用地、法律和行政程序等問題,還需進一步探討。期望在跨境建設上,內地有關方面可加強與澳門溝通,就通關情況、配套建設、通關模式等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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