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對公共停車場月票存廢問題,有較大爭議,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上周五出席電台節目透露,11個公共停車場月票收費,今年第四季將大幅調升至貼近市價,以體現公平性,但不會修改規章所訂已發月票比例,政府底線是「只退不補」,亦是法律上最可行方法。
本澳現時有14,000多個公共停車場私家車及重型車泊車位,其中三分一為月票位,他稱,若每月3日未能按時繳交月票費用者,當局即會取消月票位,局方並會派人到停車場加強監督,嚴查每部車輛。
他強調,要符合合法原則,依法施政,承認法律有不細緻、改善空間,但要尊重原來法律,若修改法例取消月票,將牽涉重大社會爭議,要形成共識。
他續稱,《公共泊車服務規章》列明,「轉讓月票者,將科澳門幣5,000元罰款,並喪失泊車位停泊權,若發現「租上租」違規行為,當局會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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