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下月底出名單
【本報訊】為縮短經屋申請的審批時間,房屋局今日起會正式採用先抽籤再審查的方式,處理二零一三年的多戶型經屋和往後的經屋申請。房屋局稱,預計一個月內完成一三年期多戶型經屋逾四萬二千份申請的初審工作,接續進行電腦隨機抽號,以制定一份包含所有申請人(包括初審接納與取消資格)的排序名單,隨後按序對經初審獲接納的申請人進行實質審查。
房屋局表示,當完成電腦隨機抽號後,房屋局將立即公佈申請人排序名單,公佈期為十五個連續日。申請人可對該名單提司法上訴或任意性的聲明異議,但上訴不具終止效力,確保盡快完成經屋分配工作。
房屋局在申請人排序名單張貼期滿後,將根據名單的順序,分批次向初步審查獲接納的申請人發出甄選公函,要求申請人在三十日內向房屋局提交甄選時所需的文件及資料,倘申請人未在指定時間內提交,房局將進行取消申請人資格的除名聽證法律程序。
於分配房屋時,房屋局將按申請人排序名單次序及是次二零一三年多戶型經屋申請可供分配的一千九百個單位,逐一甄選初步審查獲接納的申請人作實質審查,包括審查申請人及成員是否符合要件、家團成員的關係、是否持有物業及有否登記於經屋及四厘補貼的家團內等;對於不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房局將進行取消獲甄選的取得人資格的除名聽證法律程序。
房屋局在按序完成每一批次的申請人甄選工作後,對符合實質審查的申請人發出揀樓公函,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內前來房屋局進行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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