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單飛”擁多項自主權
【中新社北京十七日電】足球改革發展工作會議十七日下午在國家體育總局舉行,《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正式對外公佈。中國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鈎,依法獨立運行,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際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
調整改革後的中國足協既是團結全國足球組織和個人共同發展足球事業、具有公益性質的社會組織,又是根據法律授權和政府委託管理全國足球事務、具有公共職能的自律機構,承擔了體育部門在足球領域的管理責任。
從體總正式脫鈎
轉變完成後,適時撤銷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並按規定撤銷相關事業編制。足球中心領導班子成員(四人)作為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代表進入中國足協工作,免去事業單位職務,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當日的會議對《方案》進行了具體執行,《中國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出爐,足協從總局正式脫鈎,中國足球“去行政化”正式全面展開。中國足球協會不設行政級別,其領導機構的組成應當體現廣泛代表性和專業性,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代表、地方及行業足球協會代表、職業聯賽組織代表、知名足球專業人士、社會人士和專家代表等組成。
兩塊牌一套人馬
足協內部將建立健全管理機制,以及協會管理體系,完善中國足球協會內部治理結構、權力運行程序和工作規則,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機制。
今年三月,《中國足球改革總體方案》正式公佈,方案共有五十條改革措施,其中一條重要內容就是中國足協自身的改革問題。在《方案》中明確提出,要明確足協的定位和職能,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調整組建中國足球協會,改變中國足球協會與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組織構架。中國足球協會與體育總局脫鈎,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際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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