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發料失實靠吹
早講過因為一份陳年調查,認為星期五最多人會看報紙,所以許多活動及娛樂新聞的發料,都希望在這天傳媒能刊登;調查雖然未必是假,但近年紙價上升,報紙版面篇幅有限,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不少發料都未必獲傳媒採用。
傳媒採用發料與否,大多數是取決於藝人的名氣與友好關係,例如天王天后消息必不可少,友好的自然多加照顧;其次則是重要性,例如有講及近期的小生開拖事件等熱門話題的,必然優先採用,但有時新聞稿不獲採用則是跟娛樂公司的宣傳人員有關。
這些公關不知是新入行還是不了解傳媒運作,往往忽視了時間的重要——可能在晚上八、九時才發放新聞稿及照片,要明白近年傳媒競爭加劇,所有報刊的版面都會被要求盡早完成,好讓報紙能盡早印刷,除了預早作出知會要求預留版面或晚上舉行的活動外,一般而言截稿時間已提前至黃昏,到了晚上八時,稿件及版面都差不多已經成形,自然不會貿然作出改動。
有時則因為發料太過粗糙而令人欠缺興趣。此外,也有一些新聞稿稱其旗下藝人如何為表演努力練習,甚至聲稱要比都敏俊還好云云,這樣太過吹噓,與事實不符,叫傳媒怎樣能用呢?
不要以為只有小公司的宣傳人員才會這樣,有時大公司的宣傳部亦會走漏眼。如早前有“富婆”的新聞發稿,當中提到她在外地工作時獲得隆重對待,安排上百萬元的服飾供她穿着拍攝硬照,只不過卻被發現部分衣物有起毛粒的現象,換言之絕對不是新貨;所謂的上百萬元服飾,只是宣傳人員誇張之說,值以吸引傳媒,結果這新聞稿雖然獲部分傳媒採用,但當中的誇張失實陳述,卻全被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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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 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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