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一誠:按章拒吳區聽證動議
【本報消息】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就政府“放生”十六幅閒置地提出聽證動議,被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初端拒絕。賀一誠重申初端拒絕的決定是按修改後的議事規則判斷,兩位議員的上訴已交由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審議,下個會期將按程序交回兩位議員。若意見書確定主席的意見,兩位議員仍不服,還可上訴至全體會議表決。
賀一誠強調不會針對任何事,而是針對議事規則的程序。不管任何事,只要符合議事規則就可上大會,主席無權阻撓。原來的議事規則規定,只要提出申請聽證動議,就一定要排上大會,在大會上得到議員同意就可聽證。今年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修改聽證的議事規則條款,他根據修改後的議事規則初端拒絕兩位議員的申請。兩位議員可上訴至執委會,執委會將批回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由章委會判斷主席的判斷是否正確。若認為主席錯誤,可直接將聽證動議交上大會;若認為主席正確,就發回兩位議員。若議員仍不服,可上訴至全體大會,由所有議員表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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