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不應破壞刑法平衡
冀年底前諮詢修改選舉法保公平公正
【本報消息】“動物保護法”的刑罰年期由三年改為一年,引來反對聲。自稱愛狗之人的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認為三年刑期在《刑法典》中屬嚴重,與傷人同等,值得三思。不能因民憤大而加大處罰、以過多的單行法建立嚴格的處罰制度,否則刑法制度將受破壞。另外,他認同應修改“選舉法”,以便清晰更多的選舉行為,使立法會選舉更健康和公平公正。
動物互殘殺誰之責
賀一誠認同應嚴厲處理故意宰殺,以及不人道對待動物者,但虐待動物判處三年徒刑,在《刑法典》中屬嚴重,這不單只死亡,而是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即“唔覺意開車撞親隻狗斷了腳,可能都要被判三年。我最擔心的反而是現時收留動物的愛心人士,若一竇動物中互相殘殺時,這些愛心人士同樣要負刑責。”他形容立法是雙刃劍,但作為立法者,應尊重事實根據,社會應判斷以教育、警戒為主,抑或懲罰為主。飼養動物的人士和沒有飼養動物的人士互相尊重,因雙方權利平等。同時,本澳擁有完善的《刑法典》,每一罪行都有不同的判決年份,若以過多的單行法建立一個嚴格的處罰制度,就會破壞刑法的平衡,不能因民忿大而加大處罰。
一七年的立法會選舉,行政長官已表達會修改“選舉法”。賀一誠認同修法重要,期望年底前諮詢修法,冀不斷完善機制,修法後更清晰規範選舉行為,使選舉更健康、更公平公正。
租務法提案交特首
九位議員聯合提案“租務法”,賀一誠指法案牽連建立仲裁委員會等制度,亦因租務政策乃政府財經政策的一部分,需經行政長官批准後議員才獲得提案權。目前法案已交行政長官,獲同意後,下個會期就能排上日程。
開放態度待工會法
議員高天賜幾度提案“工會法”均不獲通過,賀一誠認為是高天賜未有吸納議員的意見,關乎尊重。高天賜提出的“工會法”最主要核心為集體談判權,但前年開始不少博彩業員工與博企開會都已有這方面的談判權。表示不清楚政府會否自行提案“工會法”,對此持開放態度。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