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賀一誠,總結立法會第二個會期工作,並接受記者提問。(梁佩茵攝)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上周五在總結第五屆立法會第二會期工作時表示,過去立會細則性審議時間長,多個法案討論逾年,不僅是立法會問題,有時是政府未適時提交法案新文本所致。
他以《醫療事故法》為例,立法會審議法案約兩年時間,今年2月至今,政府仍未提交新的工作文本,他本人曾親自致電司長,催促提交仍不果,故委員會也未能開會討論。他認為,政府的公開諮詢,不同於立法會公開諮詢,立法會需聽取持分者意見,亦有不少團體要求與立會委員會商談,並非立法會拖延時間。
他總結第二會期工作時提醒政府,若今屆立法會在2017年進入第四個會期時,一旦有法案未能在會期內通過,有關法案將成廢案,不能帶入下一屆立法會,政府需重新提案,建議政府不要在第四會期提出太多法案。
立法會過去一個會期,共接納14份政府提案,八份議員提案,因對上一個立法會期未完成而過渡到上個會期法案有六份,而過去一個會期共舉行37次全體會議,有244份議程前發言,委員會會議129次。現時立法會仍有七份法案在審議, 包括《醫療事故法》,《家暴法》和《動物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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