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醫療券列印機保留至本月31日。(資料圖片)
衛生局昨日提醒市民,2014年度醫療券有效期至下周一(31),並呼籲居民正確使用及移轉醫療券。為方便仍未印取2014年度醫療券居民,衛生局分別在關閘入境大堂、港澳碼頭入境大堂、中華廣場地下、民政總署北區綜合服務大樓,以及塔石、筷子基、黑沙環、海洋花園及湖畔嘉模衛生中心,保留2014年度醫療券列印機至本月31日。
衛生局重申,居民僅可移轉醫療券予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而就診時必須向醫生出示有效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惟經身份證明局核實醫療券使用者及受益人身份後,發現部分居民不正確移轉及使用醫療券,例如將醫療券移轉予叔、伯、婆、媳、家姑、表兄弟、朋友或非永久性居民等使用的情況;亦有居民利用已故親人的身份證列印及使用相關醫療券,衛生局強調,此等均屬不正確使用醫療券的行為,違規者須負相關責任,且須向澳門特區政府退還相關醫療券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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