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局長容光耀昨表示,當局十分重視審計署報告,上月已執行新指引,將會加強員工培訓。(陳駿騏攝)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昨日發出新聞稿稱,經過研究審計署對社工局2013年「經濟援助的審批及發放」程序所作的審計報告,譚俊榮司長認為必須對援助金的審批標準、條件審核機制、派發援助金管理及監督等作出修正。
譚司要求社工局必須採取統一的審批標準,以保證援助金審批公平公正,確保同類申請人均能獲得相同處理,並指示社工局全面檢視援助金派發的監管機制及相關會計工作,盡快作出必要的改善措施。譚司要求社工局在60日內履行上述指引,之後再提交報告闡述措施及成效。
社工局局長容光耀昨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接受訪問,回應審計署報告時表示,社會福利在申請時按照法律不作扣減,但有部分長者將款項儲存、導致儲蓄超出援助金收入上限,出現個別中心的核查標準不一。容光耀承認,當時局方沒有及時更新工作指引,其後已向轄下五個中心發出新指引,並在上月起執行。他稱,今後將會加強對員工的培訓督導,希望使審批工作更公平公正。
容光耀又指, 近年來申領援助金的家庭有所減少,目前每月約4,300個家庭獲發經濟援助金,由40多名前線社工負責處理,平均每人每年處理120宗個案。他認為目前人手配置屬理想,可以做得更好。經濟援助審批不能單靠行政人員,社工要接觸申請人、了解家庭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時給予幫助,會繼續向行動不便的長者派發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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