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錦泉擔心,新法例實施後,中小企僱主仍對法例理解不清晰,引發勞資爭拗。(陳駿騏攝)
澳門保險中介行業協會籌備委員會成員曹錦泉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相信酒店、銀行等大型企業已做好新法例下,僱主對保障打工仔在八號風球上下班的保險安排,但擔心不少中小企或食肆僱主,仍未清晰理解新法例,恐日後造成不必要勞資爭拗。
曹錦泉稱,本澳各保險公司已因應新法例,向客戶發出信函,內容大都照抄法律條文,故擔心中小企業僱主因一時疏忽、如以為不要求員工在八號風球上下班,就無需買保險等。
他引述法例指出,在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期間,「在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結束後三小時內,直接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途中發生」的意外將受保障,而根據過往經驗,本澳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往往不會提早三小時宣布懸掛或除下風球。
三小時保障「陷阱」
他擔心,即使僱主無需僱員在颱風天氣下上班,但仍有可能「無意」中踏入,上下班三小時保障範圍內,如萬一發生意外又無買保險,僱主或要將責任「上身」。雖然購買八號風球保險與否,是企業和僱主的選擇,但他希望,即使僱主選擇不購買,亦要清晰了解法例內容、以及與員工作良好相互溝通,以免產生不必要爭拗,希望當局繼續作相應宣傳工作,建議實施一段時間後,再檢討是否有需要強制購買八號風球保險。
針對相關問題,本報向勞工事務局查詢,局方昨日回應指出,為讓公眾清楚了解新法例的規定、掌握自身權利與義務,自法律於6月29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後,勞工事務局與金融管理局已進行多場講解會,向社團、業界及公眾講解上述法律內容,並透過單張、海報,以及報章、電視、電台等媒介,向各界傳達該法律資訊,現正持續進行宣傳及推廣上述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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