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燁不讓兒子當童星
內地新《廣告法》昨日起實施,當中有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即指未滿十周歲的兒童可以拍廣告,但不能做代言人。
內地男星劉燁被問及對此新規定的看法時,他說:“想到諾一能紅,但沒想到這麼紅。”他與兒子諾一因為拍真人騷《爸爸去哪裡》而成為焦點,但劉燁明確表示,不想讓諾一當童星。“九月一號諾一就開學了,上的是純中國學校,我們就拿他當中國孩子養,不希望他被特殊待遇。真人騷就像煤氣爐,蹭一下人氣就燒得很旺,但燒完後消失得也快。”劉燁一臉平靜地說:“現在是節目播出期間,我們配合宣傳完全沒問題。節目播完之後,大家就慢慢忘了他吧,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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