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公佔用八仙洞遺址敗訴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東縣一日消息:三萬年前舊石器時代台灣人類居住的八仙洞遺址,長期被廟宇佔用,台東縣政府提起訴訟勝訴。不過,廟公堅持擁有相關權利,將提上訴。
台東縣東海岸知名景點“八仙洞”,一九六八年,宋文薰率領的台大考古隊經過五次的挖掘,不但找到新石器時代的文化層,洞穴堆積的底層還發現豐富的舊石器時代的先陶文化,是台灣地區最古老的史前文化遺址。
幾年前,中研院博士臧振華率領的團隊更進一步確認,八仙洞遺址距今超過二萬年,甚至接近三萬五千年,且證明台灣人類在舊石器時代已經和火有密切關係。
不過,八仙洞主要洞穴第一洞靈巖洞和第三洞觀音洞,長期被寺廟佔用,遺址遭到破壞,台東縣政府為了拯救遺址,三十幾年前開始和廟方溝通,提起刑事訴訟敗訴,幾年前改提歸還土地的民事訴訟。
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台東縣政府勝訴,廟方必須在半年後歸還靈巖洞和觀音洞。聽聞勝訴,關心文化資產的民眾開心地說:“總算要回三萬年前老祖宗的房子。”
不過,廟方代理人黃吉村表示,將會上訴,一九八○年師父就住在洞內靈修,當時若未經台東縣政府同意在土地上蓋廟,台東縣政府豈會於二○○三年間核發東廟登字第六號之寺廟登記表;且侵佔罪台東地檢署二○○四年偵字第一號不起訴處分。
黃吉村表示,如果不是師父長期保護這幾個洞,這些遺址早就遭受破壞,台東縣政府沒溝通、也沒協調,最起碼也應該補償師父,或是幫師父找住的地方,師父已經九十幾歲了,“說趕人就趕人”,他一定會幫師父上訴。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