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野生動物竟成時尚
非法販賣者受法律制裁
去年十月初,浙江溫州永嘉警方收到一條消息:甌北一農家樂有人吃穿山甲。一般來說,得到這樣一條小線索後,警方會直接上門查處。不過,這次他們選擇“放長線釣大魚”。
今年四月八日凌晨,永嘉警方在廣州、揭陽、欽州三地同時收網,搗毀多個穿山甲存放窩點,並掌握嫌疑人資金轉賬銀行賬戶一百多個。在隨後的調查中,一些不法者陸續落網。
高價轉賣賺取差價
收網第二天,警方在一輛從廣州至溫州的客車上查獲三隻活的穿山甲。穿山甲被裝在密封的泡沫箱裡,用紗網捆綁,縮成一團,奄奄一息。後來,警方將這三隻穿山甲交由“綠眼睛”環保組織放生。這幾隻穿山甲幸運地活了下來,然而更多的穿山甲卻只能任人宰割。
被抓獲的涉案人員闞某自稱從小就對動物感興趣,以前曾上山打獵,賣些野貨。後來專門賣蛇、野豬肚等野味,認識了一些在廣西、廣東的行內朋友,他從這些人那裡收購一些穿山甲、熊掌。“生意好的時候,一個星期就要進一批貨。”
闞某的兩個倉庫,分別位於市區綿繡路某社區和雙龍路某社區。綿繡路那個倉庫專門存放活的穿山甲,雙龍路的那個倉庫用於存放冰凍的穿山甲和熊掌。
闞某收購穿山甲,活的價格一般是每公斤一千元至一千四百元,冰凍的每公斤在五百元左右。而熊掌每公斤的價格在一千元左右。他會把穿山甲等出售給下家,或以高價直接賣給市區一些高檔會所及農家樂,從中賺差價。
一直從闞某那裡拿貨的下家葉某稱,闞某賣給他的價格是活的穿山甲每公斤一千四百元至一千六百元,冰凍的每公斤六百元至八百元。
菜名隱晦只賣熟客
夜幕下,一隻隻珍貴的野生動物成了貪婪食客口中的美食,這種癖好在個別人眼裡竟成時尚。
涉案者落網後交代,吃穿山甲的,一般都是熟客,且需要提前預定,若“生人”點吃野味,他們基本會一口回絕。餐館自知違法,這類菜名便也起得非常隱晦。
在一農家樂老闆的手機裡,民警看到一條今年三月十五日的聊天記錄。短信中提到菜名為“甲”、“冰八百”、“鮮一千四百”。資訊顯示,預定人是某集團老總。
陳某是市區某高檔餐館的廚師長。他說,店裡一直有賣穿山甲這個菜,他知道這不能賣,也多次提醒了老闆,但老闆不聽,還說“這些穿山甲不是中國的東西,是外國進口的,沒關係。”
據介紹,法律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應予以立案起訴。其中“收購”,包括以營利、自用等為目的的購買行為。穿山甲不僅是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還是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物種,因此,不論販賣的穿山甲來自內地,還是走私進來的,當事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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