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巴短期內會與政府簽署新合同,新合同將增加多項責任條款。(梁佩茵攝)
交通事務局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特區政府將於短期內與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巴」)正式簽署新合同,新合同將增加澳巴的責任,包括收入與服務評鑑掛鈎、設有利潤規管等。至於早前被指在法律方面與政府有爭拗的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福利」),當局稱相關轉換合同工作正加緊進行中。
廉政公署於2013年11月就「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投訴的調查及分析報告,指當局以「提供服務合同」制度與巴士公司簽立合同屬違法,應以《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基礎》為之。因此,特區政府一直與澳巴和新福利兩家巴士公司就「轉約」問題磋商。交通事務局昨日表示,按照磋商進度,以澳巴較為理想,雙方已就合同的修訂完成磋商,有條件簽訂合同修訂本。基此,《政府公報》已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區與澳巴簽署新合同,預計短期內將正式簽署。
交通事務局指出,是次合同修訂本內,擬訂澳巴的新營運機制,增加澳巴合同的責任,包括:須遵循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監管要求、收入與服務評鑑掛鈎、提升車隊環保要求、設有利潤規管等。新機制與「澳門新時代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機制相若,但因應澳巴原合同而衍生的合同權利和義務而作了相應調整,故兩者合同內容稍有分別,如批給合同期限、財政援助上限等。合同修訂本的具體細則會適時向外公布。
此外,新福利的轉換合同工作亦加緊進行中,現時相關巴士公司的意願積極,政府會爭取盡快完成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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